耳鼻喉,掌管我們聽覺、呼吸及發聲的三個重要器官,很多人不但沒有好好保護,更在日常生活中不自覺地殘害,到它們傷痕纍纍時才見醫生,屆時藥石無靈,神醫都未必能挽救。
第一誡
耳機音量勿過大
二十九歲的Alex最近頻頻被客戶投訴,指他借了「聾耳陳」隻耳,主管責備他大意。這天,他來到耳鼻喉專科黃漢威醫生診所求救──
「醫生,我覺得我聾聾哋,請你幫我檢查清楚。」Alex說。
黃醫生檢查期間,他發現Alex口袋裏有一部PSP。「你很愛打機嗎?機不離身啊!」黃醫生問。
Alex立即興奮的與醫生分享打機的樂趣……這時,黃醫生知道耳聾原因了──原來Alex近五六年都在乘搭交通工具時爭取時間打機,而由於環境嘈雜,他戴上聽筒調校至極大聲響。
「近幾年出現一種『娛樂性失聰』情況,這是由於患者經常打機,或以iPhone、iPad聽音樂,並調校至極大聲調,不斷自殘聽力!」黃醫生向記者說。
人的耳朵對聲音的承受能力有限,以工業嘈音安全標準來評定,在八十五分貝環境下不可停留超過八小時,每加三分貝可容許時間就減半,即八十八分貝只可以停留四小時……一百分貝只能十五分鐘,而一般人通過耳筒聽歌或打機,多超過一百分貝,十五分鐘已經可以造成聽力損壞。
他建議,要保護聽力,不應用超過該耳機的60%音量,每日不宜聽超過一小時,以免傷害毛細胞。
Sources: http://www.eastweek.com.hk/index.php?aid=139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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